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戎一人(Veyron 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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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志

 
 

新浪想垄断批发,谁能管住零售?  

2007-01-27 23:39:03|  分类: 戎话媒体 |  标签: |举报 |字号 订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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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新闻”上动作比较大的互联网公司有两家:一为百度,一为新浪。这篇先写新浪。

一、门户show-hand,新浪坐庄赌命

新浪一直在走一条试图垄断主流信息资源的内容渠道路线。他想把“上得了台面”的上游内容提供商都藏在自己身后,指望让上网看“新闻”的人们到最后只能在他那里看到合法授权的信息产品。所以最近他不断加码,抬高进入门槛和竞争成本,高价买断了不少知名媒体数年的排他性转载权,希望凭经济战拖垮、饿死采取跟进策略的对手,或者至少让对手郁闷欲死。这是一把show-hand局,积淀厚实、财大气粗的新浪自觉牌面占先而下巨注:“x狐,你们跟不跟?”

我一篇旧文《门户,给你点2.0你就灿烂!?》之二)所析,这条路线获得最后胜利的前提至少需有三个:一、信息生产主体、生产方式和传播渠道多样化趋势下,新浪这样的“主流、传统”的网络内容渠道还能继续被广大网友认同并热捧;二、“上得了台面”的内容只有特定传统媒体机构有权利或有能力制作发售;三、新浪能以绝对优势将同路线竞争者抛在后头甚至挤出市场,形成对这一路线下红海领域的垄断。

第一个前提假定是否成立?个人是不看好的,但也不好下死结论,故暂存疑。况且,新郎也在为分散、规避这种风险做准备,比如发展个人媒体(名人和草根博客)和视频新媒体。所以他现在并不是在“媒体”路线上一意孤行,而是两条腿走路。

第二个前提呢,除了“新闻”在目前的新闻管理体制下必须由获许可的特定机构有权利制作外,其他领域的内容产品都有“非专业人士”提供,并且质量未必低于“专业机构”的产品——有的“非专业媒体人士”水平在多数记者水平之上,只是没有去弄个记者证干这个行当罢了。

第三个前提成立的可能似乎也不大,尚充满变数。就算不考虑百度、腾讯这样虎视眈眈的巨头入侵,新浪与跟进者的差距,也还没大到使其有足够实力,可以用成本战能拖死搜狐,吓阻其他门户、迫使他们转型(包括网易这种在跟不跟的问题上一直犹疑的门户——虽然我早已不把网易和新浪的内容部门看成对手:如果走一条路,两者绝对不是一个量级的对手;如果不走一条路,也就不算正面对撞的对手了)。

所以说,“新浪买断传统媒体”这种做法可能在中长期战略上效果是有限的。但作为几年内的战术,或许也颇有杀伤力,至少让不少门户的媒体拓展BD日子过得比较苦。市场上的老二老三们,要么一边过紧日子、一边被迫抓紧转型开拓新内容资源;要么报复性反扑,忍着财报难看的痛苦,在局部地域上或领域中形成媒体资源垄断(比如搜狐可能借着奥运继续在体育上加劲,或者其他媒体把目光更多投向二线地方媒体);要么,干脆退出市场改行开辟蓝海。

二、网媒博弈,平媒偷乐?

一直以来,处在激烈的准完全竞争中的平面媒体,为了能在报刊红海中脱颖而出做大品牌,忍辱负重被网媒廉价“剽”了很多年。

前两年,平媒觉察到这样打小算盘地博弈,反倒养肥了网媒,自己行业有可能沦为网媒的外包商,而在广告业务上也都没占多少便宜——即使大牌报业集团的广告压力也越来越大。于是平媒搞了个行业自救价格联盟,但在网媒厚此薄彼的收买下,联盟不攻自破。

如今,平媒在集体利益、个体利益面前越来越清醒,而网媒却犯了糊涂,在新浪带领下纷纷不再做吝啬的“剽”客了——尽管网媒市场看上去是垄断竞争格局,在线广告总体又不断增长,似乎打打小算盘颇有胜算,但如果考虑上外部替代者和潜在竞争对手,处境并不比当初的平媒好多少。

拥有新闻采编加工权却为广告业务挠头、被高价买断网络转载权的平媒似乎可以乐得卖个好价钱。但是如果新浪垄断成功,平媒就又都成了新浪的廉价打工仔;如果新浪垄断不成功,这样的好价钱也卖不长久,因为或许还有其他办法消散平媒的这种资源租价,比如网媒向媒体工作者个体直接付钱。

新浪签的是专业媒体机构,所以等于是批发新闻产品。这时候被竞逐的值钱资源是“xx报”,而诱导专业记者各自主动零售其产品,把“xx报知名记者 xxx”或“xx报专业记者 xxx”这个头衔变成一种可被竞逐的资源,就可以消解媒体机构的整体价值。

这种方法是否可行?据向某位做记者的同学初步求证:尽管报社不希望签约记者私下把文章在发给报社的同时也发给其他机构,但相关约定在法律层面并没有形成很强的约束;即使法律不支持记者们一稿多投,也总不能禁绝作者把一篇文章改头换面发在多家媒体上。这样,网媒就可以变相转载相关文章,只要注明来源:xxx记者,并在某处加注:xxx记者,系xx报知名记者——这样,也没有悖逆主管部门对“公民记者模式”的态度。

如果设计适当的机制,是否可能形成这样的局面:记者们乐意将新闻在发给自己报社并获审通过的同时,第一时间发给某家网媒,获得额外收入又不离开自己所依附的报社(因为他的价值就在于他有专业水平和新闻生产权,所以记者职位这个载体不可丢掉);获得平媒记者们零售产品的网媒付出适当的成本,使记者们乐得拿双倍酬劳又不思跳槽;收买记者的网媒也掌握分寸,不使平媒有强烈的被侵犯感,才会愿意心照不宣地,一边收着新浪傻乎乎送来的银子,一边乐呵呵地给其他网媒作记者人事代理机构(除非新浪继续加码,为买断记者额外付钱,以弥补记者的经济损失或报社的管理成本);甚至,还可能出现专门撮合网媒和专业记者的经纪人……

三、散购模式:最大的阻力来自哪里?

直接向记者散购新闻,最大的阻力可能不是来自记者群体不买账,或新浪或平媒的反制,而可能来自新闻主管部门对这种模式不认可——无论有没有人告状,这种模式都有可能被认为不够“主旋律”,或者认为网媒变相谋取新闻自采权,甚至以为某些门户想走“公民记者”路线。

韩国ohmynews是一种公民记者模式。任何有能力提供优质、可靠新闻或非时效性内容的网民,都可以成为其专、兼职签约记者获得酬劳。这种模式不合现在国内互联网网情。

在人口众多、三教九流混杂又缺少充分法治规范的中国,在网民发展层次相当不平衡、网络行为规范尚未形成、“民智尚未开”的中国互联网,推广“公民新闻”模式,很容易使新闻管理陷入不可预见和控制的状态。所以主管部门暂时不希望发展这种模式有道理的,可以理解。不过,毕竟这是潮流,所以主管部门和网媒行业一起顺应潮流设计出可控、可预见的模式,方为上善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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